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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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
每片含甲硝唑0.20g,维生素B60.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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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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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7 |
国药准字H32025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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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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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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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慎用; 5.老年人患者需监测血药浓度,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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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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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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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
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放线菌属、乳酸杆菌属、丙酸杆菌属对本品耐药。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此外,对阿米巴原虫和滴虫有较强的杀灭作用。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胞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维生素B6可减轻甲硝唑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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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
1.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2.用药期间不应饮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3.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4.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必须与其他抗菌素联用; 5.本品不宜治疗全身性重症感染尤其在急性期不能达有效治疗浓度; 6.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