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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多巴

甲基多巴

处方药 医保

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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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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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多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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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基多巴
甲基多巴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基多巴。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0748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血压。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甲基多巴片: 1、成人常用量: 口服,250mg/次,分2-3次/日。每2天调整剂量一次,至达预期疗效。一般晚上加量以减少药物的过度镇静作用。若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需减量,起始剂量控制在500mg/日,但利尿药剂量可不变。维持量0.5-2g/日,分2-4次口服,最大剂量不宜超过3g/日。因甲基多巴作用时间较短,停药后48小时内需给予其他降压治疗。用药2-3个月后可产生耐药性,给利尿剂可恢复疗效。 2、儿童常用量: 口服,每日10mg/kg,或按体表面积300mg/m2给药,分2-4次口服。每2天调整剂量一次,至达到要求疗效。最大剂量不超过65mg/kg或3g/日。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活动性肝脏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肝硬化。 2、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用于高血压。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镇静、头疼和乏力多于开始用药和加量时出现,通常是一过性。 2、较常见的有:水钠潴留所致的下肢浮肿,口干。 3、较少见的有:药物热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变化(可能属免疫性或过敏性),精神改变(抑郁或焦虑、梦呓、失眠),性功能减低,腹泻,乳房增大,恶心,呕吐,晕倒。 4、偶有加重心绞痛和心力衰竭。 5、少见的有:延长颈动脉窦敏感性和体位性低血压时间,体重增加,窦性心动过缓,肝功能损害,胰腺炎,结肠炎唾液腺炎,舌痛或舌黑,便秘,腹胀,排气,高泌乳素血症,骨髓抑制,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抗核抗体、LE细胞、类风湿因子阳性,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心肌炎,心包炎,血管炎,狼疮样综合症,帕金森氏症,震颤麻痹,反应迟钝,不自觉舞蹈症,脑血管供血不足症状,精神混乱如多梦、镇静、衰弱、感觉异常,尿素氮(BUN)升高,关节痛,可伴关节肿胀,肌肉痛,鼻塞,表皮坏死,皮疹,闭经,男性乳腺发育,泌乳。 6、罕见的有:粒细胞减少症,停药后即恢复正常;致命性肝细胞坏死。

注意事项

1、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肝功能异常可能与服用甲基多巴密切相关,偶可致死亡。因此,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Coombs试验和肝功能。若发生溶血性贫血应立即停药,通常贫血很快好转,否则应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该类病人不能再次使用甲基多巴。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在停用甲基多巴数周或数月后可转为正常。 2、如果直接和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均阳性,主侧交叉配血将出现问题,应请教血液学或输血专家解决。 3、由于甲基多巴主要通过肾脏排除,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须定期检查肝功能,尤其在用药的头2~3个月内。发现问题立即停药者体温和肝功能可恢复。该类病人不能再次使用甲基多巴。甲基多巴慎用于有肝脏疾病和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5、服用甲基多巴出现水肿或体重增加的病人,可用利尿剂治疗。一旦水肿进行性加重或有心衰迹象应停服本品。 6、透析过程中甲基多巴被排出体外,将偶有血压回升现象。 7、患有严重双侧脑血管病者,若服药过程中发生不自主性舞蹈症,须立即停药。 8、甲基多巴可以影响下列试验室的检查值:磷酸钨酸盐法测尿酸;苦味酸盐法测肌酐;比色法测SGOT。 9、甲基多巴可使荧光法测定尿样本中的儿茶酚胺假性升高,干扰嗜铬细胞瘤的诊断。 10、嗜铬细胞瘤者慎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在人体的研究尚不充分。已有的研究显示孕妇服药后对胎儿没有明显有害的影响,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甲基多巴可用于孕妇。甲基多巴可排入乳汁,但未有对婴儿影响的报道。尽管如此,哺乳妇女仍应慎用。 12、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缺少研究。 13、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且肾功能较差,须酌减药量。 14、药物过量:甲基多巴可通过透析排除。药物过量将产生急性低血压伴脑和胃肠道功能紊乱的各种反应,如过度镇静、虚弱、心动过缓、眩晕、反应迟钝、便秘、腹胀、排气、腹泻、恶心、呕吐等。治疗应采取对症疗法。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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