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辅助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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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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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康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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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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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辅助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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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将试剂盒恢复至室温,取待测样本,按照说明书操作,加入样本稀释液稀释后,加入酶标板孔中,再加入酶标试剂和底物,最后加入终止液,读取OD值判断结果。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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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酶联免疫法的诊断试剂盒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局部不适、红肿或瘙痒。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就医。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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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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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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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辅助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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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2. 避免使用过期试剂;3. 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要求;4. 避免交叉污染;5. 妥善处理废弃物。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