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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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 |
制何首乌、补骨脂(盐制)、牛膝、当归、茯苓、枸杞子、菟丝子(盐制)、墨旱莲、女贞子、桑葚、黑芝麻、熟地黄、桑寄生、沙宛子,蛇床子、紫河车、骨碎补、黄精(制)、黄芪、五味子、灵芝、地黄、侧柏叶、苦参。山楂。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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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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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93 |
国药准字Z5102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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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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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 |
用淡盐开水送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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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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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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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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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与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瞳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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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含制何首乌,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