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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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 |
药片每片含呲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牛磺酸、硼酸、无水乙醇;溶剂辅料为:氯化钾、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本甲酸丙酯,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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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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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93 |
国药准字H4202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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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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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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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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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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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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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与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瞳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
本品通过保持和改善晶状体膜的功能、阻止多元糖醇的积累而防止或减少晶状体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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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使用前需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 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 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