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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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 | 黄芪。辅料为蔗糖。 | |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93 | 国药准字Z1999325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补气固表,用于气短心悸,自汗。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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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补气固表,用于气短心悸,自汗。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与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瞳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