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化脓性皮肤病、脓胞疮、毛囊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急性湿疹样皮炎、真菌、细菌混合感染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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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氯碘羟喹。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 |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04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化脓性皮肤病、脓胞疮、毛囊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急性湿疹样皮炎、真菌、细菌混合感染的皮肤病。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
| 用法用量 | 将膏体均匀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刺激,红斑,灼痛感。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
| 成分 | 适用于化脓性皮肤病、脓胞疮、毛囊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急性湿疹样皮炎、真菌、细菌混合感染的皮肤病。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应清洁皮损后涂药。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