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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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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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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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60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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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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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请使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或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同时应用。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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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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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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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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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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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发热感,口干、呕吐、恶心等。大多能自行消失或停药后能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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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2、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 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4、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5、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且勿再储存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