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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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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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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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25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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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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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氯米帕明片: 口服。 1、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 2、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盐酸氯米帕明注射液: 静脉滴注。开始用25-50mg稀释于250-500ml葡萄糖盐水,在1.5-3小时滴完,一日1次,缓慢增加至一日50-1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200mg。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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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心肌梗死恢复期患者禁用。 2、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心血管疾病、癫痫、青光眼、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精神分裂症、尿潴留患者禁用。 4、急性卟啉症患者、有自杀倾向者慎用。 5、本品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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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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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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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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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 3、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 4、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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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 2、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 3、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