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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

盐酸氯米帕明

处方药 医保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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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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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氯米帕明
盐酸氯米帕明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25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氯米帕明片: 口服。 1、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 2、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盐酸氯米帕明注射液: 静脉滴注。开始用25-50mg稀释于250-500ml葡萄糖盐水,在1.5-3小时滴完,一日1次,缓慢增加至一日50-1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200mg。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急性心肌梗死恢复期患者禁用。 2、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心血管疾病、癫痫、青光眼、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精神分裂症、尿潴留患者禁用。 4、急性卟啉症患者、有自杀倾向者慎用。 5、本品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1、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 3、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 4、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 2、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 3、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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