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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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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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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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12 |
国药准字H1302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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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事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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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3、给药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日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 (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①肾清除率44.7ml/min,一次0.3g,一日二次。②肾清除率13.6ml/min,一次0.3g,一日一次。③透析患者,一次0.3g,三日一次。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用法: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1片),每日3-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帮量200mg(20片)。2.心绞痛:开始时5-10(0.5-l片),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1-2片),可渐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次10-30mg(1-3片),日服3-4次,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量。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3-24片),日服2-3次。5.肥厚性心肌病:10-20mg(1-2片),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1-2片),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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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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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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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 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巾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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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事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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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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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性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神智、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10、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本品口服可空腔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垂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 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 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 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 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并逐渐递减剂量, 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 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醣、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 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