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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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二丙酸倍他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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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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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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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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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 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 包治疗。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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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因钠等可使糖皮质激素的代谢加快。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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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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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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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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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长效糖皮质激素,为地塞米松的差向异构体,通过抗炎、止痒、 收缩血管发挥治疗激素敏感性皮肤病的作用。其确切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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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