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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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蜜蜂毒腺和副腺分泌的一种微黄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香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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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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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28 |
国药准字H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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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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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首次用量0.05mg作皮内或皮下注射,如无不良反应,隔日递增0.1-0.2mg至一次0.25-0.5mg。一日或隔日1次,总剂量达10mg为疗程。儿童用量减半。注射部位: 1、四肢轮替注射,在四肢部位皮下轮替注射。 2、痛点注射,按不同忠部痛点周围进行注射。 3、穴位注射,参照中医经穴原则,在某些特定穴位经穴注射。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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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3、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肝肾病、肿瘤、胰腺病、心血管系统代偿失调及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口腔不适、黏膜刺激和灼烧感、口腔疼痛、局部麻木,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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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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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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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局部红、肿、热、痒,不需处理,忌搔抓。 2、少见荐麻疹,停药或服用马来酸氯苯那敏。 3、很少见眼睑水肿,停药并服用马来酸氯苯那敏。 4、全身发热、恶寒,在用量为1.5mg以上时较易发生,持续使用可望减轻,必要时可适当应用解热镇痛药。 5、极少发生血红蛋白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休克、耳鸣、头痛、头晕,必要时应采取对症措施。对休克者,需做如下处理:平卧、吸氧、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或肌内注射肾上腺素1mg或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葡萄糖注射液(200mg氢化可的松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500ml。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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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射时应避开血管和神经干。 2、穴位注射时,面部及手足位用量应少。 3、过敏体质慎用。 4、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10分钟内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5、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6、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他方法。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