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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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蜜蜂毒腺和副腺分泌的一种微黄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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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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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28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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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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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首次用量0.05mg作皮内或皮下注射,如无不良反应,隔日递增0.1-0.2mg至一次0.25-0.5mg。一日或隔日1次,总剂量达10mg为疗程。儿童用量减半。注射部位: 1、四肢轮替注射,在四肢部位皮下轮替注射。 2、痛点注射,按不同忠部痛点周围进行注射。 3、穴位注射,参照中医经穴原则,在某些特定穴位经穴注射。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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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3、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肝肾病、肿瘤、胰腺病、心血管系统代偿失调及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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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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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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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风湿类疾病,周围神经炎及神经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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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局部红、肿、热、痒,不需处理,忌搔抓。 2、少见荐麻疹,停药或服用马来酸氯苯那敏。 3、很少见眼睑水肿,停药并服用马来酸氯苯那敏。 4、全身发热、恶寒,在用量为1.5mg以上时较易发生,持续使用可望减轻,必要时可适当应用解热镇痛药。 5、极少发生血红蛋白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休克、耳鸣、头痛、头晕,必要时应采取对症措施。对休克者,需做如下处理:平卧、吸氧、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或肌内注射肾上腺素1mg或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葡萄糖注射液(200mg氢化可的松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500ml。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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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射时应避开血管和神经干。 2、穴位注射时,面部及手足位用量应少。 3、过敏体质慎用。 4、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10分钟内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5、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6、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他方法。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