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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溶酶注射液

纤溶酶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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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梗死、高凝血状态及血栓性脉管炎等外周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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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溶酶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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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纤溶酶注射液
纤溶酶注射液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胺碘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从长白山白眉蝮蛇蛇毒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生产企业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138

国药准字H370214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脑梗死、高凝血状态及血栓性脉管炎等外周血管疾病。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1、以预防为目的,用于治疗高凝血状态时,一次100单位(1支),加到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分钟45-50滴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一日1次。14天为一个疗程。   2、以治疗为目的时,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好,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每日使用1次,每次用200-300单位(2-3支)加到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进行静脉滴注,7-10天为一个疗程。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差,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隔日用200单位(2支)进行静脉滴注,一个疗程仍为7-10天。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副作用

1、有凝血机制障碍、出血倾向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活动性肺结核空洞及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成分

本品适用于脑梗死、高凝血状态及血栓性脉管炎等外周血管疾病。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理作用

1、可发生创面、注射部位、皮肤及黏膜出血。   2、可引起头痛、头晕或氨基转移酶升高。极少量病人可致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一种蛋白酶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临床使用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2、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胀麻、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 3、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症处理。 4、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作稀释液,而不用0.9%氯化钠注射液。糖尿病患者则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稀释液,而不用5%葡萄糖溶液。 5、两个疗程之间应间隔5-7天。 6、使用时应检查药液有无混浊,沉淀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不得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避免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是本品应用的主要对象之一,但安全性尚未见确切报道,临床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 10、药物过量:本品静脉给予药量一次不宜超过300单位。超量使用易引起凝血系统的代谢紊乱,而造成出血风险。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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