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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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生地黄、女贞子(制)、熟地黄、旱莲草、珍珠母(煅)、石菖蒲、首乌藤、合欢子、五味子。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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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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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81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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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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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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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脾肾阳虚和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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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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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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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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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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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压血、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