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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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羟苯乙酯、十八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液状石蜡、吐温-80、甘油。 |
金银花、连翘、忍冬藤、苦地丁、天葵子、土贝母、土茯苓、白鲜皮、地肤子、黄柏、赤茯苓、当归、白芍、熟地黄、鸡血藤、地黄、牡丹皮、白茅根、紫草、紫荆皮、赤芍、益母草、茜草、川芎(酒炙)、桃仁、红花、蛇蜕(酒炙)、防风、蝉蜕、牛蒡子(炒)、苍耳子(炒)、浮萍、荆芥穗(炭)、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白芷、皂角刺、大黄(酒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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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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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25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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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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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一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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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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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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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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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感冒期间停服。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