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乙型肝炎及急慢性盆腔炎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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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杆菌菌体中提取精制的脂多糖物质。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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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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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74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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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乙型肝炎及急慢性盆腔炎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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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用2ml生理盐水溶解,每次50活性单位,一日1次,5天为一个疗程,可持续进行2-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3-5天。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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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冠心病患者禁用。 2、过敏性体质患者禁用。 3、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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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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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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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乙型肝炎及急慢性盆腔炎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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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发热,一般可于数小时后恢复。少数病人发热症状较明显,体温较高,对症处理后仍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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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发热时,可用扑热息痛等解热镇痛药处理以缓解症状。 2、在治疗过程中,应隔日检查血象,白细胞总数超过10000个/mm3时可暂停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