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头孢甲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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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甲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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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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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40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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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头孢甲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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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 1、用法:本品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对成年人也可将本品的1次用量0.5g-2g加于糖液、电解质液或氨基酸制剂等补液中,在30分钟-2小时内进行静脉滴注。对小儿也可考虑将1次用量加于补液内,在30分钟-1小时,进行静脉滴注。静注用1g时注入约5ml溶解液于瓶内溶解,溶解后注入不少于100ml溶解液中滴注。用量: 2、成人: (1)轻度感染:一日1-2g,分2次静脉滴注。 (2)中、重度感染:可增至一日4g,分2-4次静脉滴注,也可根据临床情况进行剂量调整。 3、小儿: (1)轻度感染:一日每公斤体重40-80mg,分3-4次静脉滴注。 (2)中、重度感染:可增至一日每公斤体重160mg,分3-4次静脉滴注。 (3)脑脊膜炎:可增量至一日每公斤体重200mg,分3-4次静脉滴注。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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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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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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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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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头孢甲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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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有时引起休克(小于0.1%),故要仔细观察,若出现感觉不适,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排便感、耳鸣、出汗等异常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偶有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小于0.1%),故要定期检查肾功能,仔细观察,如异常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小于0.1-5%)或无粒细胞症(小于0.1%),另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有引起溶血性贫血的报告,出现异常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有时出现伪膜性结肠炎等伴随血便的严重性结肠炎(小于0.1%),如出现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异常,嗜酸性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和PIE综合症(小于0.1%),出现这种症状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大量用药时,有时引起痉挛等。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淋巴腺肥大、关节痛。 (2)血液: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 (3)肝脏:ALT、AST、ALP、LDH升高、黄疸、r-GTP升高。 (4)消化道: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 (5)菌群失调症:口腔炎、念珠菌症。 (6)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7)其他:倦怠感、蹒跚、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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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变态反应性症状体质的患者。 (3)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出现血药浓度持续升高)。 (4)老年患者(生理功能下降,易出现副作用,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而导致的出血倾向)。 (5)经口摄食不良者或静脉内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者(有时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症,故应仔细观察)。 2、因有可能发生休克反应,所以要详细问诊。建议在注射前做皮肤过敏反应试验。要事先做好一旦发生休克时的急救处理工作。 3、使用本品时,最好定期做肝功能、肾功能、血液等检查。 4、对诊断试剂的干扰:除检尿糖试带(TES-tape)反应外,用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Clinitest(含硫酸铜的片状试剂)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请注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6、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不确定。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多数生理功能下降,易出现副作用。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而导致的出血倾向。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