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泌尿系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胆道感染(胆管炎、胆囊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甲砜霉素甘氨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21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泌尿系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胆道感染(胆管炎、胆囊炎)等。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
用法用量 |
肌肉、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1g,分1-2次注射。 1、肌肉注射时每次500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3-5ml溶解后使用。 2、静脉注射时每次1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使用。 3、静脉滴注时每次1g,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ml-100ml溶解后使用。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造血机能低下的患者。 2、使用有可能引起骨髓抑制药物的患者。 3、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的患者。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泌尿系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胆道感染(胆管炎、胆囊炎)等。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
药理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总共5943例中,有269例(4.53%)的不良反应报告。 1、由静脉注射引起的休克(0.1%)。头晕在0.1-5%之间。因此,要注意注射的剂量,并尽量减慢注射速度。 2、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应进行充分的血液检查,当确认血液出现异常时,立即中止用药。 3、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及肝功能损害,其发生率在10%以下。 4、可出现过敏反应或皮疹,一旦出现症状或血液检查出现异常应立即中止使用。 5、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症者。仅有个别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6、有时会出现末梢性神经炎,需进行细致的观察。 7、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性神经炎。有神经系统病变者长期接受甲砜霉素治疗,会引起触觉减退、触物感痛和痛觉过敏等症状。脚部症状较手更为严重,停药后可改善,但不能完全恢复。 |
||
注意事项 |
1、有时会出现严重的血液障碍,患者在应用过程中应经常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期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2、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妇女及新生儿应尽量避免使用。 3、肾功能不全者应慎重给药,并适当减量应用。 4、本品应尽量短期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用药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和怀孕末期的妇女,有用药必要时,应考虑乳汁对受乳儿童及胎儿的影响。 6、儿童用药:因类似化合物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症”,因此儿童最好不要用此药。 7、老年用药:由于该药由肾脏排除,老年患者往往肾功能低下,会出现血药浓度持续较高现象,因此有时会出现严重的血液障碍情况,此类患者不宜用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