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中度以上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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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氢溴酸高乌甲素。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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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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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18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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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中度以上疼痛。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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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临床前,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适量使其溶解。一次4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日4-8mg,稀释于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滴。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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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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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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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中度以上疼痛。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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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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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有效期尚未建立。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