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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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喜树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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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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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59 |
国药准字H200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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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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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薄涂于病损处,每日1次,每日用量不超过10g,每疗程时间不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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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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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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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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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个别病人用药后,用药部位可出现红斑、水肿、骚痒、疼痛及色素沉着。应及时停药,待症状消失后,仍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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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忌用于眼周、口周、阴囊、外阴、腋下、腹股沟及面部。3.尽可能避免涂在正常皮肤上。4.慎用于有生育要求的青年男女,尤其是需大面积使用时,更应注意。5.长期反复或大面积使用时,注意对肝肾毒性,并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尿常规等。6.用药时勿用力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