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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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脒、甲氧苄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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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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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64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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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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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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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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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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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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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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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以及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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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