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脒、甲氧苄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64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药理作用 |
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以及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