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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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脒、甲氧苄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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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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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6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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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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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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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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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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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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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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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以及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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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