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侵袭性曲霉病、念珠菌血症、严重念珠菌感染以及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感染。同时,也用于预防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中的侵袭性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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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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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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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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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侵袭性曲霉病、念珠菌血症、严重念珠菌感染以及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感染。同时,也用于预防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中的侵袭性真菌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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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患者,首日负荷剂量6mg/kg,每12小时一次;维持剂量4mg/kg,每12小时一次。儿童患者,首日负荷剂量9mg/kg,每12小时一次;维持剂量8mg/kg,每12小时一次。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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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视觉障碍、皮疹、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发热、低钾血症、味觉改变。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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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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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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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侵袭性曲霉病、念珠菌血症、严重念珠菌感染以及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感染。同时,也用于预防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中的侵袭性真菌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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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可能引起视觉改变,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2. 可能引起肝损伤,定期监测肝功能;3. 可能与某些药物相互作用,需遵医嘱使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出现症状应立即就医。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