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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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胺培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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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 Labo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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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66 |
注册证号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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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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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供深部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2、对成人的轻中度感染可予肌内注射500-750mg,每12h一次,对无合并症的淋病可单次肌内注射500mg。 3、一般成人滴注1-2g/d,3-4次用,重症可增量至4g/d,3-4次分用。 4、≥3个月体重<40kg的儿童可滴注15mg/(kg·d),分次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可>2g。 5、预防手术感染,可于诱导麻醉时滴注1g,3h后再给予1g;必要时,在8h和16h再加用500mg。 6、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量调整应按: (1)Ccr为31-70,0.5g/次,每6-8h一次。 (2)Ccr为21-30,0.5g/次,每8-12h一次。 (3)Ccr为6-20,0.25g/次(偶尔0.5g/次),每12h一次。 (4)Ccr≤5时,表明肾功能已严重受损,如在48h内患者已开始接受血液透析始可使用本品,并在一次透析后给予1次用量。对肾功能不全患者不用肌内注射给药。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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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或已经存在严重休克或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禁用。 2、对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3、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使用,应选择停药或暂停哺乳。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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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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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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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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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一般均与酶抑制剂西司他丁混合给药,故临床上出现的不良反应难以分清是哪一成分引起的,其不良反应大致类似其他β-内酰胺类如青霉素和头孢噻吩。 2、静脉注射部位可能发生疼痛和血栓性静脉炎。 3、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罕见剥脱性皮炎或超敏反应。 4、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味觉改变、二重感染和假膜性小肠结肠炎。 5、血液学参数(包括Coombs试验假阳性)可能出现异常,肌肝和BUN升高,尿色变红,但非血尿,儿童多见。 6、可诱发癫痫或精神错乱,使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损害,既往有癫痫史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更易发生。应减量或停药,必要时给予苯妥英钠等缓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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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β-内酰胺类过敏史者应慎用本品。虽尚无因使用本品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报道,为慎重计,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准备。 2、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是,每0.25g加入50ml稀释液中,本品与乳酸盐不相容,故不能使用含有乳酸盐的溶液稀释本品,但可在不同的静脉途径分别给药。 3、本品经稀释后,室温(25℃)下可稳定4h,冷藏(4℃)时可稳定24h,如以等渗氯化钠作为稀释液时,其稳定时间分别加倍。 4、本品作肌内注射时,每0.25g应加入1ml稀释液,混悬液配制后应于1h内使用。 5、本品不可与其他抗生素配伍用。 6、如发生病灶性震颤,肌阵挛或癫痫时,应作神经病学检查评价,如原来未进行抗惊厥治疗,应给予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存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停药。 7、几乎所有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小肠结肠炎,其严重程度由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曾患过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的患者,均需小心使用抗生素。对在使用抗生素过程中出现腹泻的患者,应考虑假膜性小肠结肠炎的可能。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