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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替巴肽

依替巴肽

处方药 医保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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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替巴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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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替巴肽
依替巴肽
达沙替尼片
达沙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替巴肽。

本品主要成份为达沙替尼。

生产企业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141

国药准字H201332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依替巴肽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在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2.0μg/kg,直至出院或开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治疗总时程可达72h。如患者在用本品时准备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人术(PC1),则静脉滴注应持续至出院或PCI术后18-24h(以短者为准),治疗总时程可达96h。 2、肌酐清除率<50ml/min但不依赖透析的肾功能不全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立即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1.0μg/kg。 3、与肝素合用以维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治疗期间aPTT值50-70s,PCI期间目标ACT值200-300s。PCI术后不建议使用肝素。肝素的推荐剂量为体重≥70kg者,5000U,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000U/h静脉滴注;体重<70kg者,60U/kg,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2U/(h·kg)静脉滴注。

应当由具有白血病诊断和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治疗。PH+慢性期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达沙替尼100mg,每日1次,口服。服用时间应当一致,早上或晚上均可。PH+加速期、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70mg,每日2次,分别于早晚口服(见【注意事项】)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必须整片吞服。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治疗持续时间: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均持续至疾病进展或患者不再耐受该治疗。尚未对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CCyR)后停止治疗的影响进行研究。为了达到所推荐的剂量,本品共有20mg、50mg、70mg薄膜衣片三种规格。推荐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情况进行剂量的增加或降低。剂量递增:在成年Ph+CML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如果患者在推荐的起始剂量治疗下未能达到血液学或细胞遗传学缓解,则慢性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140mg,每日1次,对于进展期(加速期和急变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90mg,每日2次。不良反应发生时的剂量调整:骨髓抑制:在临床试验中,骨髓抑制可以通过下列手段来处理:中断给药、剂量降低或终止研究治疗。必要时给予血小板和红细胞输注。出现耐药性骨髓

副作用

?1、有出血体质史,或给药前30天内有异常活动性出血。 2、未能良好控制的严重高血压(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3、给药前6周内曾接受较大的外科手术。 4、有出血性卒中史或给药前30天内卒中史。 5、当前或计划使用其它胃肠外用GPⅡb/Ⅲa抑制剂。 6、依赖肾脏透析者。 7、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目前尚无充分的达沙替尼用于妊娠妇女的数据。动物研究已经证实了该药的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达沙替尼对人体的潜在危险尚不明确。除非有明确的需要,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妊娠妇女。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那么患者必须被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危险。非临床研究中,在低于在人体内进行达沙替尼治疗时所观察到的血药浓度下,在大鼠和家兔中观察到胚胎-胎仔毒性。观察到大鼠出现胎儿死亡。在大鼠和家兔接受的达沙替尼最低检测剂量(大鼠:2.5 mg/kg/天 [15 mg/m2/天] 和家兔:0.5 mg/kg/天 [6 mg/m2/天])下,能够导致胚胎-胎仔毒性。这些给药剂量在大鼠和家兔产生的母体AUC分别是105 ng·hr/mL(0.3倍于人类女性接受70 mg每日2次之后获得的AUC)和44 ng·hr/mL(0.1倍于人类AUC)。胚胎-胎仔毒性包括多部位的骨骼畸形(肩胛骨、肱骨、股骨、桡骨、肋骨、锁骨),骨化程度降低(胸骨;胸椎、腰椎和骶椎;前趾骨;骨盆和舌骨体),水肿和小肝。哺乳目前有关达沙替尼通过人类或动物乳汁排泄的信息尚不足且有限。有关达沙替尼的物理化学数据和现有的药效学

成分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药理作用

主要为出血,低血压,过敏反应,主要是本品在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用药时出现的,包括脑出血,胃肠道出血和肺部出血。还可能出现致死性出血、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和兔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

注意事项

1、出血是本品最常见的并发症,使用本品引起的主要出血事件大部分出现于心导管术的动脉介入位点、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在行PCI的患者应给予特殊护理,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如果压迫无法控制出血,则应该立即停止滴注本品和合并给药的肝素。 2、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减少至<100×109/L的患者应该停用本品和肝素(普通群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对这些患者应该持续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评估药物依赖性抗体的存在井给予适当的处理。 尚无本品在血小板计数<100×109/L患者中的临床应用经验。如果低血小板计数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则应该对其血小板计数进行密切监测。 3、在行PCI术患者中,本品与动脉管入口部位主要和次要出血的增加有关,PC术后不鼓励使用肝素。在滴注本品时鼓励及早移除鞘管,建议在移除动脉鞘管前,停用肝素3-4h并且达到aPTT<45s或ACT<150s目标值,出院前应停用肝素和本品,并且鞘管入口部位止血达到至少2-4h。 4、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减少动脉和静脉穿刺肌内注射,使用导尿管、气管插管和鼻饲管,建立静脉通路时应避免选择不可压迫部位,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 5、滴注本品注射液前,进行下列实验室检查以确认有否既已存在的凝血功能异常:红细胞压积或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清肌酐,凝血酶原时间(PT)、aPTT。在行PC术的患者,应测定ACT。 6、aPTT目标值应维持于50-70s间,除非预备行PCI术。在应用肝素治疗的患者中,应密切监测aPTT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

1. 避免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2. 监测心电图,避免QT间期延长;3. 监测血药浓度,必要时调整剂量;4. 避免与食物同服,应空腹或餐后2小时服用;5. 定期监测血常规,注意出血风险;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儿童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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