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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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替巴肽。 |
化学名称: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分子式:C24H40O4分子量:39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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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Losan Pharm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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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41 |
注册证号H2018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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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
胆囊胆固醇结石一必须是X射线能穿透的结石,同时胆囊收缩功能须正常;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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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依替巴肽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在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2.0μg/kg,直至出院或开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治疗总时程可达72h。如患者在用本品时准备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人术(PC1),则静脉滴注应持续至出院或PCI术后18-24h(以短者为准),治疗总时程可达96h。 2、肌酐清除率<50ml/min但不依赖透析的肾功能不全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立即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1.0μg/kg。 3、与肝素合用以维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治疗期间aPTT值50-70s,PCI期间目标ACT值200-300s。PCI术后不建议使用肝素。肝素的推荐剂量为体重≥70kg者,5000U,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000U/h静脉滴注;体重<70kg者,60U/kg,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2U/(h·kg)静脉滴注。 |
1.胆囊胆固醇结石和胆汁淤积性肝病:按时用少量水送服。按体重每日剂量为10mg/kg,详见说明书。溶石治疗:一般需6~24个月,服用12个月后结石未见变小者,停止服用,治疗结果根据每6个月进行超声波或X射线检查判断。2.胆汁反流性胃炎:晚上睡前用水吞服,必须定期服用,一次一粒(250mg),一日一次。一般服用10~14天,遵从医嘱决定是否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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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出血体质史,或给药前30天内有异常活动性出血。 2、未能良好控制的严重高血压(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3、给药前6周内曾接受较大的外科手术。 4、有出血性卒中史或给药前30天内卒中史。 5、当前或计划使用其它胃肠外用GPⅡb/Ⅲa抑制剂。 6、依赖肾脏透析者。 7、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
不良反应的评估基于下列频率数据:1.胃肠道紊乱:临床试验中,用熊去氧胆酸进行治疗时稀便或腹泻的报告常见。在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发生严重的右上腹疼痛十分罕见。2.肝胆功能紊乱:用熊去氧胆酸进行治疗时,发生胆结石钙化的病例十分罕见。治疗晚期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发生肝硬化失代偿的情形十分罕见,停止治疗后部分恢复。3.过敏反应:发生荨麻疹十分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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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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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通过动物研究发现妊娠早期使用熊去氧胆酸会有胚胎毒性。目前还缺乏人妊娠前三个月的实验数据。育龄期的妇女只有在采取了安全的避孕措施后才可以使用熊去氧胆酸胶囊。在开始治疗前,须排除患者正在妊娠。为了安全起见,熊去氧胆酸胶囊不能在妊娠期前三个月服用。虽然现在无数据表明熊去氧胆酸可以进入母乳,但建议在哺乳期不要服用熊去氧胆酸胶囊。儿童用药:按体重及医疗状况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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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
胆囊胆固醇结石一必须是X射线能穿透的结石,同时胆囊收缩功能须正常;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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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出血,低血压,过敏反应,主要是本品在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用药时出现的,包括脑出血,胃肠道出血和肺部出血。还可能出现致死性出血、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和兔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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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血是本品最常见的并发症,使用本品引起的主要出血事件大部分出现于心导管术的动脉介入位点、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在行PCI的患者应给予特殊护理,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如果压迫无法控制出血,则应该立即停止滴注本品和合并给药的肝素。 2、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减少至<100×109/L的患者应该停用本品和肝素(普通群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对这些患者应该持续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评估药物依赖性抗体的存在井给予适当的处理。 尚无本品在血小板计数<100×109/L患者中的临床应用经验。如果低血小板计数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则应该对其血小板计数进行密切监测。 3、在行PCI术患者中,本品与动脉管入口部位主要和次要出血的增加有关,PC术后不鼓励使用肝素。在滴注本品时鼓励及早移除鞘管,建议在移除动脉鞘管前,停用肝素3-4h并且达到aPTT<45s或ACT<150s目标值,出院前应停用肝素和本品,并且鞘管入口部位止血达到至少2-4h。 4、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减少动脉和静脉穿刺肌内注射,使用导尿管、气管插管和鼻饲管,建立静脉通路时应避免选择不可压迫部位,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 5、滴注本品注射液前,进行下列实验室检查以确认有否既已存在的凝血功能异常:红细胞压积或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清肌酐,凝血酶原时间(PT)、aPTT。在行PC术的患者,应测定ACT。 6、aPTT目标值应维持于50-70s间,除非预备行PCI术。在应用肝素治疗的患者中,应密切监测aPTT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 |
熊去氧胆酸胶囊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 主治医师在治疗前三个月必须每4周检查一次患者的一些肝功能指标如AST(SGOT)、ALT(SGPT)和γ-GT等,并且以后每3个月检查一下肝功能指标。为了评价治疗效果,及早发现胆结石钙化,应根据结石大小,在治疗开始后6~10个月,做胆囊X射线检查(口服胆囊造影)。于站立位及躺卧位(超声监测)拍X射线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