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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替巴肽

依替巴肽

处方药 医保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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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替巴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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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替巴肽
依替巴肽
复方营养混悬剂
复方营养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替巴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糊精(或麦芽糖)800.0g、钾3.32g、钠2.6g、钙2.0g、镁0.5g、氯5.0g、磷1.75g、铁30.0mg、锌38.0mg、锰5.0mg、铜2.5mg、碘0.25mg、钼0.25mg、铬0.2mg、硒0.15mg、维生素A33.2μg、维生素D40μg、维生素E50.0mg、维生素B15.0mg、维生素B25.0mg、维生素B610.0mg、维生素C0.6g、维生素B1220.0μg、维生素K0.15mg、烟酰胺50.0mg、泛酸20.0mg、叶酸1.0mg稳定剂适量。全量1000g

生产企业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141

国药准字H310229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依替巴肽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在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2.0μg/kg,直至出院或开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治疗总时程可达72h。如患者在用本品时准备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人术(PC1),则静脉滴注应持续至出院或PCI术后18-24h(以短者为准),治疗总时程可达96h。 2、肌酐清除率<50ml/min但不依赖透析的肾功能不全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立即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1.0μg/kg。 3、与肝素合用以维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治疗期间aPTT值50-70s,PCI期间目标ACT值200-300s。PCI术后不建议使用肝素。肝素的推荐剂量为体重≥70kg者,5000U,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000U/h静脉滴注;体重<70kg者,60U/kg,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2U/(h·kg)静脉滴注。

临用前每袋40克加温开水至16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有出血体质史,或给药前30天内有异常活动性出血。 2、未能良好控制的严重高血压(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3、给药前6周内曾接受较大的外科手术。 4、有出血性卒中史或给药前30天内卒中史。 5、当前或计划使用其它胃肠外用GPⅡb/Ⅲa抑制剂。 6、依赖肾脏透析者。 7、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给予高剂量维生素A(超过10000IU/天)可能会增加产生畸形的危险。妊娠头三个月的妇女和可能会怀孕的育龄妇女,每日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儿童用药: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主要为出血,低血压,过敏反应,主要是本品在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用药时出现的,包括脑出血,胃肠道出血和肺部出血。还可能出现致死性出血、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和兔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注意事项

1、出血是本品最常见的并发症,使用本品引起的主要出血事件大部分出现于心导管术的动脉介入位点、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在行PCI的患者应给予特殊护理,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如果压迫无法控制出血,则应该立即停止滴注本品和合并给药的肝素。 2、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减少至<100×109/L的患者应该停用本品和肝素(普通群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对这些患者应该持续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评估药物依赖性抗体的存在井给予适当的处理。 尚无本品在血小板计数<100×109/L患者中的临床应用经验。如果低血小板计数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则应该对其血小板计数进行密切监测。 3、在行PCI术患者中,本品与动脉管入口部位主要和次要出血的增加有关,PC术后不鼓励使用肝素。在滴注本品时鼓励及早移除鞘管,建议在移除动脉鞘管前,停用肝素3-4h并且达到aPTT<45s或ACT<150s目标值,出院前应停用肝素和本品,并且鞘管入口部位止血达到至少2-4h。 4、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减少动脉和静脉穿刺肌内注射,使用导尿管、气管插管和鼻饲管,建立静脉通路时应避免选择不可压迫部位,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 5、滴注本品注射液前,进行下列实验室检查以确认有否既已存在的凝血功能异常:红细胞压积或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清肌酐,凝血酶原时间(PT)、aPTT。在行PC术的患者,应测定ACT。 6、aPTT目标值应维持于50-70s间,除非预备行PCI术。在应用肝素治疗的患者中,应密切监测aPTT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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