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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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替巴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防腐剂:0.01%苯甲氯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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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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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41 |
注册证号H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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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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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依替巴肽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在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2.0μg/kg,直至出院或开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治疗总时程可达72h。如患者在用本品时准备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人术(PC1),则静脉滴注应持续至出院或PCI术后18-24h(以短者为准),治疗总时程可达96h。 2、肌酐清除率<50ml/min但不依赖透析的肾功能不全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推荐的剂量是诊断后及早快速静脉推注180μg/kg,继之立即持续静脉滴注每分钟1.0μg/kg。 3、与肝素合用以维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治疗期间aPTT值50-70s,PCI期间目标ACT值200-300s。PCI术后不建议使用肝素。肝素的推荐剂量为体重≥70kg者,5000U,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000U/h静脉滴注;体重<70kg者,60U/kg,快速静脉注射,继后12U/(h·kg)静脉滴注。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l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l-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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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出血体质史,或给药前30天内有异常活动性出血。 2、未能良好控制的严重高血压(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3、给药前6周内曾接受较大的外科手术。 4、有出血性卒中史或给药前30天内卒中史。 5、当前或计划使用其它胃肠外用GPⅡb/Ⅲa抑制剂。 6、依赖肾脏透析者。 7、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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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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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动物试验显示激素有致畸胎的作用。在两组孕兔的试验中,眼部使用0.1%地塞米松导致15.6%和32.3%的畸胎发生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100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本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哺乳期妇女:全身使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存在于人乳中并可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产生或导致其它的副作用。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是否从乳汁中排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本品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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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和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以降低死亡或新发生心肌梗死的联合终点发生率。 |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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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出血,低血压,过敏反应,主要是本品在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用药时出现的,包括脑出血,胃肠道出血和肺部出血。还可能出现致死性出血、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和兔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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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血是本品最常见的并发症,使用本品引起的主要出血事件大部分出现于心导管术的动脉介入位点、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在行PCI的患者应给予特殊护理,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如果压迫无法控制出血,则应该立即停止滴注本品和合并给药的肝素。 2、急性重度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减少至<100×109/L的患者应该停用本品和肝素(普通群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对这些患者应该持续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评估药物依赖性抗体的存在井给予适当的处理。 尚无本品在血小板计数<100×109/L患者中的临床应用经验。如果低血小板计数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则应该对其血小板计数进行密切监测。 3、在行PCI术患者中,本品与动脉管入口部位主要和次要出血的增加有关,PC术后不鼓励使用肝素。在滴注本品时鼓励及早移除鞘管,建议在移除动脉鞘管前,停用肝素3-4h并且达到aPTT<45s或ACT<150s目标值,出院前应停用肝素和本品,并且鞘管入口部位止血达到至少2-4h。 4、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减少动脉和静脉穿刺肌内注射,使用导尿管、气管插管和鼻饲管,建立静脉通路时应避免选择不可压迫部位,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 5、滴注本品注射液前,进行下列实验室检查以确认有否既已存在的凝血功能异常:红细胞压积或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清肌酐,凝血酶原时间(PT)、aPTT。在行PC术的患者,应测定ACT。 6、aPTT目标值应维持于50-70s间,除非预备行PCI术。在应用肝素治疗的患者中,应密切监测aPTT以使出血风险最小化。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滴眼液混合使用;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压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