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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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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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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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09 |
国药准字H15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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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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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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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刺激或丘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4.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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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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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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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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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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