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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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利拉萘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
| 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87 | 国药准字H4402494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外用。贴于患处。 | |
| 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
| 药理作用 |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 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利拉萘酯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SD大鼠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0MG/KG,对生殖过程及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0MG/KG,对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围产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和新生仔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MG/KG。 | ||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皮肤破损处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