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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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甲苯咪唑、盐酸左旋咪唑。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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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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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4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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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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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驱蛲虫:1片顿服,用药2周和4周后,各重复用药1次。 2、驱蛔虫2片顿服。 3、驱鞭虫、钩虫或蛔虫、鞭虫、钩虫混合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连服3日。 4、4岁以下者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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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在动物实验中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未满2岁的幼儿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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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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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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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因吸收少、排泄快,故不良反应少,极少数病人有胃肠刺激症状,如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尚可出现乏力、皮疹。偶见剥脱性皮炎、全身性脱毛症。均可自行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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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尿素氮增高。 3、腹泻者因虫体与药物接触少,故治愈率低,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