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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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甲苯咪唑、盐酸左旋咪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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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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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41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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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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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驱蛲虫:1片顿服,用药2周和4周后,各重复用药1次。 2、驱蛔虫2片顿服。 3、驱鞭虫、钩虫或蛔虫、鞭虫、钩虫混合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连服3日。 4、4岁以下者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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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在动物实验中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未满2岁的幼儿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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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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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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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因吸收少、排泄快,故不良反应少,极少数病人有胃肠刺激症状,如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尚可出现乏力、皮疹。偶见剥脱性皮炎、全身性脱毛症。均可自行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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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尿素氮增高。 3、腹泻者因虫体与药物接触少,故治愈率低,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