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硝酸咪康唑0.4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16-18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硬脂酸、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25%鬼臼根树脂(PodophyllumResin)。 |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79 |
H201004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
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 |
只有患处完整无出血才可使用本品。用适当工具(如棉签等)将本品涂于清洁的患处,避免接触正常组织,并使之彻底干燥。由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建议首次使用时,让本品接触皮肤较短时间(30~40分钟)以检查是否过敏。为避免全身吸收,本品接触时间应为产生理想疗效所需的最短时间(1~4小时,根据不同病变和病人情况而定),医生可根据自己经验调整。大面积或太多数量的疣不可一次治疗。一次的使用量不可超过1.0ml(约32滴)。干后的药液应用酒精或肥皂和水彻底去除。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下列情况禁用:孕服、糖尿病人、类固醇使用者和血液循环不良的病人,出血性疣、痣、胎记或有毛长出的非寻常疣,疣周围皮肤有炎症或过敏。建议告知病人治疗的效果和可能后果。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
成分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鬼臼根树脂具有细胞毒性及抗有丝分裂作用,外用有效。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作用强烈,只能由医生使用,不可直接配给病人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如有不慎,应用温水彻底冲洗,并依情况进一步对症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