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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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硝酸咪康唑0.4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16-18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硬脂酸、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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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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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79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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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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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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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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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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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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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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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杀菌、收敛和促进创面愈合的作用,作用强度与浓度和作用时间成正比。本品对淋病奈瑟菌特别敏感,对化脓性肺炎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感冒杆菌及沙眼衣原体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本品作用机制是银离子与蛋白质结合,抑制酶系统,破坏细胞核,使细菌蛋白质凝固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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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刺激性强烈持久应停止应用。 4..长期应用可产生银沉着症。 5.本品腐蚀性较强,使用时勿与健康组织接触。 6.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