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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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益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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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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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24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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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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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硝酸益康唑栓: 阴道给药,睡前使用1枚,置阴道深处,3日为一疗程。 硝酸益康唑喷剂: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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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硝酸益康唑喷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硝酸益康唑栓: 1、妊娠头3个月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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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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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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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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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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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