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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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达沙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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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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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81 |
国药准字H20133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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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症等。 |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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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300-500mg,一日1-2次。20ml规格的注射液可按每次公斤体重7mg,加入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 |
应当由具有白血病诊断和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治疗。PH+慢性期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达沙替尼100mg,每日1次,口服。服用时间应当一致,早上或晚上均可。PH+加速期、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70mg,每日2次,分别于早晚口服(见【注意事项】)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必须整片吞服。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治疗持续时间: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均持续至疾病进展或患者不再耐受该治疗。尚未对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CCyR)后停止治疗的影响进行研究。为了达到所推荐的剂量,本品共有20mg、50mg、70mg薄膜衣片三种规格。推荐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情况进行剂量的增加或降低。剂量递增:在成年Ph+CML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如果患者在推荐的起始剂量治疗下未能达到血液学或细胞遗传学缓解,则慢性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140mg,每日1次,对于进展期(加速期和急变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90mg,每日2次。不良反应发生时的剂量调整:骨髓抑制:在临床试验中,骨髓抑制可以通过下列手段来处理:中断给药、剂量降低或终止研究治疗。必要时给予血小板和红细胞输注。出现耐药性骨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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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刺五加及其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儿童禁用。 3、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4、本品严禁混合配伍。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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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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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目前尚无充分的达沙替尼用于妊娠妇女的数据。动物研究已经证实了该药的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达沙替尼对人体的潜在危险尚不明确。除非有明确的需要,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妊娠妇女。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那么患者必须被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危险。非临床研究中,在低于在人体内进行达沙替尼治疗时所观察到的血药浓度下,在大鼠和家兔中观察到胚胎-胎仔毒性。观察到大鼠出现胎儿死亡。在大鼠和家兔接受的达沙替尼最低检测剂量(大鼠:2.5 mg/kg/天 [15 mg/m2/天] 和家兔:0.5 mg/kg/天 [6 mg/m2/天])下,能够导致胚胎-胎仔毒性。这些给药剂量在大鼠和家兔产生的母体AUC分别是105 ng·hr/mL(0.3倍于人类女性接受70 mg每日2次之后获得的AUC)和44 ng·hr/mL(0.1倍于人类AUC)。胚胎-胎仔毒性包括多部位的骨骼畸形(肩胛骨、肱骨、股骨、桡骨、肋骨、锁骨),骨化程度降低(胸骨;胸椎、腰椎和骶椎;前趾骨;骨盆和舌骨体),水肿和小肝。哺乳目前有关达沙替尼通过人类或动物乳汁排泄的信息尚不足且有限。有关达沙替尼的物理化学数据和现有的药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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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症等。 |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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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心悸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见呼吸困难、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急性肺水肿、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等。 2、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恶心、呕吐、发热、胸闷、烦躁、呼吸困难、血压稍降低或升高、腹痛、口唇麻木,和肢体抽搐,并发急性肺水肿、视物模糊,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3、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面色苍白、颤抖、胸闷、多汗、水肿、晕厥等。 4、呼吸系统:喷嚏、鼻塞、流涕、咽喉部不适、呼吸急促、咳嗽、哮喘等。个别首次静滴给药5-30min出现繁咳、憋喘、心慌、咽痒、不能平卧,双肺满布哮鸣音,及时处理均迅速缓解。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紫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等。 6、消化系统:口干、口唇麻木或肿胀、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 7、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胀、头痛、麻木、震颤、抽搐、舌麻痹、刺痛、感觉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甚至昏迷等。偶见眼部胀痛。 8、皮肤及其附件:红斑、丘疹、风团、水疱、瘙痒、皮肤潮红、肿胀等。多发生于首次用药,少数发生于连续用数天以后。多表现为全身性,但以面部、颈部及前胸部为甚,均伴有程度瘙痒、面部潮红,部分伴有轻中度胸闷、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口唇麻木等表现,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 9、用药部位:疼痛、红肿、肿胀、麻木、瘙痒、皮疹等。 10、血管:静脉炎、血管性疼痛、血管痉挛等。 11、眼部:视物模糊、流泪、眼部肿胀疼痛等。 12、肌肉骨骼:肌痛、关节痛、背痛、腰痛等。 13、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疼痛感可消失。 14、药物热:偶见全身发热、寒战。 15、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并伴有心慌、胸闷、头痛、头晕,甚至视物模糊、手足搐动、心力衰竭等个别导致心动过速、心悸、诱发心绞痛,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 16、其他:耳鸣、育龄妇女泌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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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岀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有异物等药物性状改变,瓶身有漏气、裂纹及瓶口松动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刺五加注射液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6、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 7、本品在使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过程中,如出现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 8、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 9、本品使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10、静脉滴注时滴速过快可产生血管的疼痛感,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滴注时应为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改为40-50滴/分钟,并注意监护病人有无不良反应发生。 11、使用本品时应控制药液温度,建议尽可能接近体温。 12、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进行解救。 13、首次使用本品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面部潮红,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 14、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护。 15、应严格按照本品适应症范围使用。 |
1. 避免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2. 监测心电图,避免QT间期延长;3. 监测血药浓度,必要时调整剂量;4. 避免与食物同服,应空腹或餐后2小时服用;5. 定期监测血常规,注意出血风险;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儿童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