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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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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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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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85 |
国药准字H1998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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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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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1ml,一日1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250-500ml)。 |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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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黄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高龄老人和病危患者应避免使用。 3、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 4、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 6、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应避免使用。 7、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8、风寒感冒者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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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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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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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苍白、多汗、水肿、颤抖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憋气、咽喉不适等。 4、心血管系统:胸闷、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麻木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等。 7、皮肤及附件: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8、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疼痛、红肿等。 9、其他:眼充血、静脉炎等。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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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 2、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3、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临床实践验证,本品禁止与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白霉素等)、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等)、青霉素类、头孢类(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头孢他啶等)、维生素C、利巴韦林、中药注射剂等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以避免本品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剂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本品的最近稀释溶媒pH值为6-8,本品与pH值低于4.0的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建议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 6、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 7、本品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8、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时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逐渐增至40-60滴/分钟,儿童及老年体弱者以20-30滴/分钟为宜。并注意监护病人有误不良反应发生。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岩棉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 1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4周岁以上)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2、儿童及成人在肌注给药一小时后,确认无过敏反应后可改为静脉给药(同批号)。 1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风寒感冒者忌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14、本品与复方葡萄糖注射液同用,使本品疗效降低;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时,影响疗效,使病程延长。 15、用药期间忌服用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厚味。 16、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17、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