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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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露醇,葡萄糖与氯化钠。 |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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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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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94 |
国药准字Z109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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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化浊降脂,活血化瘀,健脾消食。用于痰阻血瘀所致的高脂血症,症见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也可用于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所致的其他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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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00-250ml,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每日1-4次。可根据病种、病情酌情使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轻、中度患者一日2粒,晚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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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等低血容量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淤血。 5、糖尿病患者。 6、对本品不能耐受者。 7、肾病患者;肌酐值大于正常者。 |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肠胃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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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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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化浊降脂,活血化瘀,健脾消食。用于痰阻血瘀所致的高脂血症,症见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也可用于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所致的其他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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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 2、寒战、发热、过敏、口渴。 3、排尿困难。 4、血栓性静脉炎。 5、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 6、头晕、视力模糊。 7、渗透性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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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3、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4、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5、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用药期间应监测:(1)血压。(2)肾功能。(3)电解质浓度。(4)尿量。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 (2)是否能经过乳汁分泌尚不清楚。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9、儿童用药:尚不清楚,不推荐使用。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应适当控制用量。 11、药物过量: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访血压、血渗透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3倍,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时,应停用本品。 3、孕妇及乳母期妇女慎用。 4、饮食宜清淡。 5、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