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露醇,葡萄糖与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化学名称:1-{4-乙氧基-3-(6,7-二氢-1-甲基-7-氧代-3-丙基-1 氢-吡唑并[4,3d]嘧啶-5-基)苯磺酰}-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分子式:C22H30N6O4S·C6H8O7分子量:666.70 |
|
生产企业 |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94 |
国药准字H201730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
用法用量 |
每次100-250ml,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每日1-4次。可根据病种、病情酌情使用。 |
对大多数患者,推荐剂量为50毫克,在性活动前约1小时按需服用,但在性活动前0.5~4小时内的任何时候服用均可基于药效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100毫克(最大推荐剂量)或降低至25毫克。每日最多服用1次。(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等低血容量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淤血。 5、糖尿病患者。 6、对本品不能耐受者。 7、肾病患者;肌酐值大于正常者。 |
上市前的经验:在全球范围的临床试验中,三千七百多名患者(年龄19-87岁)服用了西地那非。其中五百五十多名患者的治疗时间在一年以上。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停药率(2.5%)较安慰剂组(2.3%)无显著差异。不良事件一般是短暂的、性质多为轻到中度。在各种形式的临床试验中,试验组患者报告的不良事件通常相似。固定剂量试验中,某些不良事件的发生随剂量增加而增加。通常,灵活剂量试验更能反映药物的推荐剂量用法,试验中所见不良事件的性质与固定剂量试验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妇女。儿童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新生儿和儿童。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65岁)的西地那非清除率降低(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鉴于血药浓度较高可能同时增加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故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见【用法用量】)。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的患者。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
药理作用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 2、寒战、发热、过敏、口渴。 3、排尿困难。 4、血栓性静脉炎。 5、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 6、头晕、视力模糊。 7、渗透性肾病。 |
||
注意事项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3、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4、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5、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用药期间应监测:(1)血压。(2)肾功能。(3)电解质浓度。(4)尿量。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 (2)是否能经过乳汁分泌尚不清楚。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9、儿童用药:尚不清楚,不推荐使用。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应适当控制用量。 11、药物过量: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访血压、血渗透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1. 服用前应避免高脂肪饮食;2. 避免与硝酸酯类药物同服;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过量饮酒;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