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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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环磷酸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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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 Labo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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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48 |
注册证号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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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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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异环磷酰胺: 1、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2、单药治疗: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3、联合用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4、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ul,白细胞4000/ul)再给药。最大剂量为18g/m2。 5、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同时使用预防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6、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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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骨髓抑制患者、对本品过敏者、双侧输尿管阻塞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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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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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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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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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只用异环磷酰胺单药的病人,剂量限制性毒性是骨髓抑制和尿毒性。剂量分次应用,大量摄入水,并用保护剂如美司钠,能显著减少出血性膀胱炎并发血尿,特别是肉眼可见血尿的发生率。每日剂量1.2g/m2,连用5日,如发生白细胞减少,通常是轻度至中度的。其他显著的副作用有脱发、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根据2070例病人在30处单药研究中发表文献统计,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详见说明书。 (1)血液学毒性:骨髓抑制是剂量相关和限制剂量的毒性。主要是白细胞减少,其次是血小板减少。每日单用异环磷酰胺1.2g/m2,连用5日的病人有50%可出现白细胞数低于3000/μl。在此剂量下大约20%的病人发生血小板减少(<100000/ul)。如用较高的剂量,几乎都有白细胞减少。总剂量1.0-1.2g/m2疗程,有一半病人的白细胞低于1000/μl,8%的病人血小板低于50000/μl。骨髓抑制通常是可逆的,每3-4周可再给予治疗。当异环磷酰胺与其他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必须调整剂量。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病人可能增加感染的危险。 (2)消化系统:接受本药治疗病人的58%发生恶心和呕吐,通常可用标准的止吐疗法控制。其他胃肠副作用有厌食、腹泻,有些病例发生便秘。 (3)泌尿系统:尿道毒性有出血性膀胱炎,尿痛,尿频和其他膀胱刺激症状。用本药治疗病人的6%至92%发生血尿。通过大量摄入水,剂量分次给予和保护剂如美司钠的应用,可显著减少血尿的发生率和严重度。每日剂量1.2g/m2,连用5日,未用保护剂的病人,约有一半出现显微镜检查的血尿,大约8%患者有肉眼可见的血尿。单用异环磷酰胺治疗病人的6%发生肾毒性。临床指征为血尿素氮(BUN)或血清肌酐的升高,或肌酐清除率的降低,通常是暂时的。这些可能与肾小管的损伤有关。有报告1例偶发的肾小管酸中毒进展至慢性肾衰竭,在极少的情况下也发生蛋白尿和酸中毒。有一项研究,本药应用剂量每日2-2.5g/m2,共4日,31%的病人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也报告有肾小管酸中毒,Fanconi综合症和肾病性佝偻病。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清和尿化学,包括磷、钾、碱性磷酸酶和其他适宜的化验检查。应采用适当的代替疗法。 (4)中枢神经系统:接受本药治疗病人的1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最常见有嗜睡、精神错乱、抑郁性精神病和幻觉。其他少见的症状有眩晕。定向力丧失和脑神经功能障碍。偶尔报告有癫痫发作和致死性昏迷。肾功能改变的病人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发生频率较高。 (5)其他:用异环磷酰胺单药治疗的病人,约有83%发生脱发。合并用药时期发生率可达100%,取决于化疗方案中的其他药物。3%的病人出现肝脏酶和(或)胆红素的升高。其他少见副作用有:静脉炎、肺的症状,不明原因发热、过敏反应、口腔炎、心脏毒性和多神经病。长期用药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不育症和继发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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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泌尿系统:异环磷酰胺的应用常并发泌尿系统的毒副作用,特别是出血性膀胱炎。因此建议给予本药每一剂量前要作尿常规分析,如果显微镜检查有血尿(每高倍视野所见红细胞多于10个),应停用,直至完全消除血尿。以后本药的应用要同时大量喝水或注射大量的水溶液。 2、造血系统:异环磷酰胺与其他化疗药合用,常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在每次用药前和适当的间隔时间要作白细胞、血小板计数与血红蛋白测量。除非临床必需,白细胞少于2000/ul和(或)血小板少于50000/ul的病人,不应给予异环磷酰胺。 3、中枢神经系统:异环磷酰胺治疗后报告神经症状有:嗜睡、精神错乱、幻觉,有些情况下出现昏迷。发生这些症状时停止应用本药。这些症状通常是可逆的,可采取对症的支持疗法直至其完全消失。 4、本品水溶液不稳定,须现配现用。配药时应戴手套,不慎接触本品时,可能发生皮肤反应,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5、实验室检查:治疗期间病人的血液(特别是中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应定期检测,以了解造血抑制的程度。也应定期检查尿中的红细胞,它可出现在出血性膀胱炎之前。 6、异环磷酰胺在以下情况应慎用:肝肾功能受损者;骨髓功能受损者,如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广泛的骨髓癌转移;先作了放射治疗,或以前用了其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低蛋白血症;育龄期妇女。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研究显示本品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终止哺乳。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由于异环磷酰胺无特异的解毒剂,因而每次用药时要特别谨慎。在治疗异环磷酰胺用药自杀、意外用药过量或中毒时,可以进行血液透析。药物应用过量时,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是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减少。骨髓抑制的持续时间及严重程度与药物过量的程度有关,需要经常监测血象及患者的一般情况。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需要进行炎症预防,治疗感染需使用足量的抗生素。若出现血小板减少,要根据需要补充血小板。如果没有预防或预防不充分也会发生严重出血性膀胱炎。如果发生异环磷酰胺相关性脑病,可以考虑亚甲蓝的使用。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