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菌性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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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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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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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6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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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阴道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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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每晚临睡前洗净阴部后,用戴指套的食指将1片药置于阴道深处,七日为一疗程。停药后,第二次月经净后,重复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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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曾有局限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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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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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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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阴道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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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患者外阴和/或阴道局部有刺激症状,主要表现为轻微烧灼感或疼痛感,停药后即可恢复。 2、克林霉素可导致阴道内不敏感微生物过度繁殖,从而导致真菌或细菌感染,阴道功能紊乱,阴道溢液,阴道炎。 3、在治疗期间和治疗期后,有可能出现伪膜性肠炎。 4、本品可经阴道粘膜吸收入血,因此口服给药出现的下列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出现在克林霉素阴道给药途径中: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伪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伪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尚无法证明克林霉素的治疗与上述病症有直接的病理关系。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症。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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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月经后有可能复发,可于第二次月经后再用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2、正在患痢疾或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3、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慎用。 4、不可口服。如意外进入眼中,立即用大量的水清洗眼部。 5、治疗期间不宜进行房事或使用其他阴道用品。 6、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伪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无充分资料显示孕妇使用本品是否安全,确需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口服给药,克林霉素可分泌至乳汁中。尚不清楚阴道给药是否会分泌至乳汁中,因此哺乳期妇女需慎用。确需用药须暂停授乳。 8、儿童用药: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9、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10、药物过量:过量的本品通过阴道给药将有足够的药物被吸收,会产生全身影响。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