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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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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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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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14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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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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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将一袋溶于500毫升温开水中,根据脱水程度,每次腹泻后口服50100毫升,直至脱水纠正。婴幼儿:将一袋溶于500毫升温开水中,根据体重调整用量,每次腹泻后口服1020毫升/千克体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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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服补液盐可能引起轻微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胀。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止使用后可自行缓解。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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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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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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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重脱水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高血钾、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糖尿病患者慎用;4. 严格按照说明书配制溶液;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