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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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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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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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14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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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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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将一袋溶于500毫升温开水中,根据脱水程度,每次腹泻后口服50100毫升,直至脱水纠正。婴幼儿:将一袋溶于500毫升温开水中,根据体重调整用量,每次腹泻后口服1020毫升/千克体重。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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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服补液盐可能引起轻微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胀。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止使用后可自行缓解。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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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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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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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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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重脱水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高血钾、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糖尿病患者慎用;4. 严格按照说明书配制溶液;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