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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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磺酸培氟沙星。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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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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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48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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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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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痘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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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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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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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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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送渗出性多型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3、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中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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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置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置。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癲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并后应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验证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需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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