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颅脑外伤、慢性脑组织缺血、缺氧性疾病的脑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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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赖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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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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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58 |
国药准字H14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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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颅脑外伤、慢性脑组织缺血、缺氧性疾病的脑保护剂。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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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3.0g(以盐酸赖氨酸计),一日1次,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2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其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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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4.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5.男性生殖功能紊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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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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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颅脑外伤、慢性脑组织缺血、缺氧性疾病的脑保护剂。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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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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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发现瓶身有裂纹出现者,则不可使用。 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肾功能减退者,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可能出现严重的新陈代谢酸中毒危险。一旦过量,应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1. 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2.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3.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