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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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 |
苯丁酸氮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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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cell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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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48 |
H2013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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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主要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也可用于恶性淋巴瘤、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及巨球蛋白血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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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规定的剂量和给药时间均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改变。补加剂量或停药必须经负责医师同意。肌内注射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剂量按体表面积为9~15mg/m2,每6~8小时一次,持续2日,直至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在5×10-8mol/L以下。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用于贫血,每日肌注1mg。静脉注射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本品静脉注射200mg/m2,注射时间不少于3分钟,接着用氟尿嘧啶300~400mg/m2静脉注射,每日一次,连续5日为一疗程,根据毒性反应,每隔4~5周可重复一次,以延长存活期。小儿剂量可酌情参照成人用量。 |
每日 0.1 ~ 0.2mg/kg(6 ~ 10mg) 或( 4 ~ 8m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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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最常见的副作用是骨髓抑制,如停药及时,骨髓抑制大多可逆转。偶见胃肠道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泻和口腔溃疡。长期治疗可发生肺间质严重纤维化,但是停药后这种纤维化是可逆转的。偶见肝脏中毒与黄疸。罕见发热、皮肤过敏、外周神经病变、间质性肺炎、无菌性膀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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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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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主要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也可用于恶性淋巴瘤、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及巨球蛋白血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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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寻麻疹或引起哮喘急性发作等。 |
苯丁酸氮芥是一种芳香氮芥的衍生物,作为双功能的烷基化剂,能产生烷基化作用。本药能在螺旋形脱氧核酸的两索间交互连锁,从而破坏DNA的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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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
由于留可然可以造成不可逆转的骨髓损害,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球计数。留可然的治疗剂量主要抑制淋巴细胞,对嗜中性白细胞、血小板和血红蛋白的作用较小。在嗜中性细胞刚开始下降时不必停用本药,停药后嗜中性细胞的下降仍要持续10天或更长时间。近期曾接受放射治疗和其它细胞毒类药物治疗的病人不宜用本药。当出现骨髓淋巴细胞浸润或骨髓再生不良的情况时,每日剂量不应超过100 ug/kg体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本药可以造成男性染色单体或染色体的破坏。临床上证实本药可增加白血病的发病率,还可能抑制卵巢功能,引起月经异常、停经。在男性可引起精子缺乏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