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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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西替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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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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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03 |
注册证号HC2018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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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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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 3、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
口服。滴剂使用时,打开瓶盖,然后瓶口垂直向下,药液即会滴出。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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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偶有报告病人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肠胃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实验中,本品对镇静的影响和安慰剂相似。罕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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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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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二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初期至3个月内的孕妇服用,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1.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年人用法与用量。2. 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不全患者用法与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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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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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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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2、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4、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5、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应禁用。 (2)本品也可通过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则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5岁以下小儿应禁用。5岁以上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8、老年用药: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泄,老年人肝、肾功能常呈生理性减退,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并需根据患者情况减量用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每公升0.8g),但是必须要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情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 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